绿水青山产业俱乐部章程

Time:2024-11-01

 绿水青山产业俱乐部章程

(征求意见稿)

 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名称:绿水青山产业俱乐部。

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:绿水青山俱乐部是一个以服务生态、健康、休闲、乡村振兴公益活动为主要目的的社会团体。

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:俱乐部以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为理念,致力于推广环保意识,倡导绿色产业升级,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。

第四条 俱乐部地址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二章 会员

第五条 会员资格:俱乐部实行会员制,会员须遵守我国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道德品质,认同俱乐部的宗旨,愿意为环保事业贡献力量。

第六条 会员分类: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个人会员是指以个人名义加入俱乐部的会员;单位会员是指以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名义加入俱乐部的会员。

第七条 会员权益:会员享有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、接受俱乐部提供的培训、获得俱乐部提供的信息资料等权益。

第八条 会员义务:会员应遵守俱乐部章程,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,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和权益,为俱乐部的发展提供支持。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第九条 俱乐部设立理事会,作为俱乐部的决策机构。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三年。

第十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,副理事长    名,理事     名。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工作,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,理事负责俱乐部的各项具体工作。

第十一条 俱乐部设立秘书处,作为俱乐部的执行机构。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    名,负责处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。

第四章 活动内容

第十二条 俱乐部定期组织会员参加生态产业信息交流、绿色农业产业培训、环保实践活动、健康休闲活动、线上社群科普、主题论坛等。

第十三条 俱乐部积极与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合作,共同推进环保事业发展。

第十四条 俱乐部定期组织会员参加环保论坛、讲座、展览等活动,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。

第十五条 俱乐部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环保组织的交流与合作,借鉴先进经验,推动我国环保事业发展。

第五章 经费

第十六条 俱乐部经费来源

(一)会员会费;

(二)政府资助;

(三)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捐赠;

(四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
(五)其他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法投资收入。

第十七条 俱乐部经费的使用

(一)开展活动;

(二)购置设备;

(三)支付工作人员工资;

(四)公益活动合理支出。

第十八条 俱乐部经费的管理

(一)俱乐部经费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。

(二)秘书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财务资料的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绿水青山产业俱乐部理事会。

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